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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例 | 展会主办方协助展会外观设计侵权纠纷调解

案例 发布时间:2022-08-01 04:17:44

专利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展会主办方协助展会外观设计侵权纠纷调解


【案情简介】

2014 年10 月, 第33 届中国(江苏) 国际自行车、新能源电动车及零部件交易会在江苏省会南京隆重召开。受展会主办方邀请, 中国(江苏)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 ) 全程入驻展会, 为参展商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纠纷案件调处等公共服务。展会期间, 维权中心接到来自江苏江昕轮胎有限公司的投诉, 称杭州某公司在展会上展出的几款轮胎产品涉嫌侵权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并且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窃取江昕轮胎的商业秘密, 请求维权中心依法处理, 责令其撤销参展商品。


【调解过程与结果】

维权中心受理投诉后迅速制订了处理方案。首先, 根据江昕轮胎提供的侵权指控材料, 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了初步对比, 基本确定涉嫌侵权的几款轮胎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随后, 与江昕轮胎进行沟通, 告知其展会的特殊性, 比如时间短、人流量大、媒体参与多, 案件处理过程中方式方法选择不当可能影响展会正常运营秩序等, 并提出了建议方案, 即在展会上以快速解决纠纷为目标, 只要被控侵权公司停止侵权产品的展出即可, 至于展会结束后是否继续追究其侵权责任、如何追究, 由江昕轮胎自行考虑决定。江昕轮胎表示接受该方案。最后, 维权中心正式联系大会主办方, 请他们派员全程参与中心的案件处理过程。由于维权中心是受主办方邀请入驻展会, 并且维权中心本身并不具备执法权限, 无法强行要求参展商撤展, 但大会主办方和所有参展商在展会开始之前都签有协议, 展会展出的产品不应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如果有违反约定的情形出现, 大会主办方有权作出相应决定, 甚至取消其今后的参展资格。同时, 大会主办方派员参与案件处理过程, 也是对维权中心开展工作的一种监督, 也体现了中心对大会主办方的尊重。


维权中心详细向涉嫌侵权的杭州公司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侵权后果,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该杭州公司将参展的涉嫌专利侵权轮胎撤下, 在顺利解决纠纷的同时也保障了展会的正常秩序。


【典型意义】

在维权中心进驻展会的情形之下, 由于维权中心实际上并非具备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不能如行政机关一般直接进行调查取证, 责令涉嫌侵权方撤展等, 因此处理纠纷应以调解方式为主。本案中, 维权中心在调解时注意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处理时间较短, 处理时选择采用简易程序, 着重进行侵权判定, 首先明确基本的责任归属; 二是注意与展会主办方事先进行沟通,在现场处理纠纷时由展会主办方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在与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涉嫌侵权方沟通时注意方式方法, 语气平缓, 并在单独的办公室进行调解, 以避免围观造成对展会正常秩序的影响, 作出的责令侵权方撤展的处理决定, 也是最终由展会主办方作出而非维权中心。


往期回顾


案例1 | ETC 专利侵权纠纷法院调解


案例2 | 展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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