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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诉前调解工作情况

其他 发布时间:2023-04-13 03:01:31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部署,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部署要求,不断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将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这两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吸纳各方面调解力量,建立律师调解室探索常驻及非常驻律师调解、邀请特邀调解组织及港澳调解员参与调解,在大家的共同配合参与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22年,诉前调解共导入案件12600件,结案11579件,调解成功2964件,调解成功率为25.6%,调解成功数创历年新高。


2022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具体情况


(一)全面整合多元调解力量,发起成立了广东省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凝聚和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知识产权调解的强大合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推动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在去年“4.26”之际,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参与共建了广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并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成立。

该调解中心的成立,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有了一个总抓手,也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致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典范,切实为营造我省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目前调解中心共有24个调解组织入驻。其中人民调解组织15个,行政机关9个。

(二)进一步强化常驻律师调解,不断提升调解成功效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常驻律师调解作为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机制建设”的核心重点,全力推进。进一步扩大场地、增补调解员、配齐后勤人员、配全办公设备,保障常驻律师调解工作后顾无忧。去年在部分常驻律师调解员到期的情况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市律协沟通共推荐了第三批48名律师参聘调解员,共择优增聘了16名常驻律师调解员和6名非常驻律师调解员,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有常驻律师调解19名,非常驻律师6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法院一楼、二楼开辟新场所,建立新的常驻调解办公室,配备了1名助理和3名书记员跟进日常工作运作,为驻院律师调解工作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常驻律师调解员在诉前调解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明显,去年19名常驻律师调解导入案件9537件,结案8216件,调解成功2487件,占总调解成功数的83.9%,调解成功率达到30.27%,可以说成效非常突出。

(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吸纳各类调解组织加入平台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每年扩大“朋友圈”,不断吸纳新的人民调解组织、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加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去年新增人民调解组织共6个,分别为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山市工业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德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东商标协会、珠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国内商事调解组织的加入,先后与香港国际调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等沟通联络推进入册事项。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发布各调解组织调解情况,督促各调解组织及时跟进案件调解,主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络沟通,听取调解组织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针对结症给予具体指导,不断提升各调解组织的调解积极性和调解能力,有力提高调解效率。去年人民调解组织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年共导入调解案件1981件(旧存534),结案2335件,调解成功361件,调解成功率为15.46%。

(四)高度重视涉外及涉港澳案件调解,着力推进港澳调解员工作

加大港澳调解员的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港澳调解员的工作,逐一与8名港澳调解员打电话联络,听取他们对港澳调解工作的工作意见建议,存在的问题困难。进一步优化涉外涉港澳调解案件范围,确保调解效果。去年4名港澳调解员,共导入案件64件,结案63件,调解成功3件,调解成功率4.76%。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管理工作

强化对常驻调解员、港澳调解员及调解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阶段性收集解决在调解工作中的意见建议,立足需求,对相关问题给予全力解决,提供必要工作保障和支持,不断提升调解员、调解组织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调解成功率。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集约电子送达已正式开始,全部诉前调解案件均由法院统一送达,集约送达可以很好的提高送达成功率,相信对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会给予很大助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

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有指定专门的书记员对接各调解组织工作,但对各调解组织的机制建设、案件管理、调解员选任、调解技巧提升等方面调研指导的少,下一步需要进行强化,尤其针对调解员调解技巧或调解业务的培训,主要邀请本院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或调解成效突出的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门培训。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对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持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对调解典型案例进行及时宣传报报道,对评选表彰的“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及“十佳调解典型案例”对外发布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诉前调解社会氛围和效果,有力助力诉前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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