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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出炉:凯因科技未侵权涉案专利,吉利德550万元索赔落空?

专利 发布时间:2023-04-28 03:37:01


来源 | 知联社


近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因科技”)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21)京73民初664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公司与吉利德(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德”)有关索磷布韦代谢物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吉利德的全部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2021年8月16日,凯因科技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关于吉利德起诉凯因科技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因”)的(2021)京73民初664号《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吉利德诉称,凯因科技于2020年3月17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得索磷布韦片(Sofosbuvir Tablets)的生产批准文件(国药准字H20203108),凯因科技、北京凯因生产、使用和销售的索磷布韦片必然导致在患者体内代谢产生落入吉利德第ZL200480019148.4号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2-4的药学活性成分GS-461203,侵犯了其专利权,并索赔550万元。

凯因科技在公告中称,从《民事起诉状》来看,无论是基于权利要求的记载,还是基于禁止反悔原 则的规定,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4的保护范围内均不包括所限定化合物的前药的技术方案,因此吉利德有关凯因科技及其子公司制造、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行为的主张不能成立。而无论是从与产业的关系角度,还是从专利产品应有 的性质角度进行分析,本案中均不存在对专利产品的制造行为。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吉利德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双方案件走向如何,还有待时间的验证。

附: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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