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法院首例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案例 发布时间:2025-02-18 04:13:26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法院成功调解铜陵某公司与程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该案是义安区法院首例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铜陵某公司主要从事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T账号中有多项涉密经营信息。2023年12月,程某入职铜陵某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程某在工作中能够使用T账号。2024年4月,程某离职并出具保密承诺书,承诺离职后不侵犯铜陵某公司的商业秘密。2024年7月,铜陵某公司从他人处得知程某将T账号中的涉密信息截图泄露在从事相同业务的工作群内。铜陵某公司认为程某的行为侵犯其商业秘密,故诉至法院,要求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0.4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充分听取诉辩意见,深入了解案情,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分歧较大而无果。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多次接待双方当事人,抽丝剥茧、条分缕析,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尽心尽力地分析利弊,不断拉近双方的距离,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结事了。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可能是故意为之抑或是无心之举,却可能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的减损,甚至造成灭顶之灾。同时,商业秘密侵权人依法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责任,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程某在离职后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擅自将铜陵某公司的涉密经营信息泄露在同业工作群内,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其行为造成相关从业人员知悉涉案经营信息,对铜陵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