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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国家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的应用及实践

热点 发布时间:2021-06-25 05: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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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玄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 | 中国审判


互联网使人们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购物、社交与支付。然而,在美国法院,民事诉状的提交或答复仍必须在办公时间、在法院内进行。同时,常需要当事人亲临现场处理。这项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障碍,有时当事人受制于固定的工作时间而无法灵活安排,现有的纠纷解决途径尚不够便捷高效。


事实上,解决这一问题并非易事。美国多数民事法庭往往积压了大量案件和诉讼材料,部分法律事务不是由法官处理,而是由辅助事务工作人员和诉讼当事人承担。在美国各州和地方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超过四分之三的案件诉讼标的额在5200美元及以下。其中,多数案由为合同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这类案件虽然个案标的额不大,但数百万当事人每年为此耗费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美国全国州法院中心曾进行过一项全国性调查。在调查中,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希望有更多的机会以在线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包括在线寻求法院工作人员指导,而不是必须到法院现场参加诉讼活动。


现有的信息化技术可以提供一些解决方案,为民众远程访问法院拓展更多可能。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nline DisputeResolution,以下简称“ODR”)这一电子工具在美国私营企业中已得到广泛应用,主要用于解决消费者与电商企业之间的分歧。大型电商、拍卖网站每年通过ODR解决6000余万起纠纷,90%的涉金钱标的案件在没有法官或调解员介入的情况下得到解决。相关研究显示,这些创新举措如果能应用于法庭,将有效提高司法效率,为民众提供解决法律纠纷的替代方式。特别是案件量较大的法院,对ODR的需求更为迫切。当然,不可忽视的是,仍有一些重点问题有待解决。例如,这一解决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化解纠纷,如何将纠纷解决的方法和模式转化为政策并最终应用于司法实践,等等。


美国在线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由于在迅速解决小额、简易案件方面效果良好,在美国,ODR已经从私营机构逐渐扩展,应用至公共领域。虽然美国各地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在线技术,研发各类平台,但致力于研究提升各地司法管理水平的美国全国州法院中心认为,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ODR,才能被称作“法院在线争端解决平台”:第一,平台应附属于法院,由司法机关主办或提供主要支持;第二,平台应服务于公众,为诉讼当事人解决纠纷,而不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内部工作平台;第三,平台应具备数字空间,可在线存储和管理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案件材料,用户在线下无需进入法院办理。


(一)美国法院构建的ODR平台功能


过去几年来,美国密歇根州和犹他州的部分试点法院已经开始应用ODR。虽然ODR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法律纠纷,但在化解涉及金钱交易方面的纠纷时,包括道路交通案件、小额诉讼案件等,都是一剂“良方”。ODR能使诉讼当事人实现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并达成法院认可的、可执行的解决方案。美国法院构建的ODR平台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异步通信。各方当事人均可以在开庭当时或此外的任何时间使用ODR平台,向其他当事人发送电子信息,并收到答复。


推送法律信息。这一功能的主要作用是,在不提供个案咨询意见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能通过ODR平台获取法律信息和帮助,如介绍争端解决的主要程序、每一阶段可供选择的解决办法等。


分流处理。ODR平台向当事人提供了不同的解决途径,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在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让其作出选择,包括是否、何时请求调解员协助调解,是否要退出平台转而采用传统的法院诉讼程序等。每一次程序选择都会影响到诉讼当事人和法院为解决争端所付出的时间、人力成本。


提交电子材料。通过ODR平台,法院、当事人可以方便地传递材料,当事人能够以电子方式向法院提交诉状。


提供调解员。法院可通过ODR平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训练有素的调解员,帮助他们调解纠纷。


协商调解。诉讼当事人可在安全的环境下,通过ODR平台,以在线沟通方式接受调解,或可自行协商解决。


制作文书。平台可将当事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转换为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新增支付方式。当事人可通过平台中的应用程序,向对方支付协商确定的款项。


(二)美国法院ODR平台的运行特点


纠纷解决更为迅速。普通民商事诉讼往往在立案后的几个月才能启动审理程序,ODR平台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减时间、减少拖延。


程序参与更为灵活。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进入法庭、开展诉讼活动,而不仅局限在办公时间内。这一灵活程序使各方当事人能积极地参与案件审理,减少缺席情况。


法律信息更为丰富。ODR平台直接提供丰富的法律信息,包括与诉争有关的法律和裁判先例,进而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合法权利,并作出选择。


裁判结果更为公正。公正的判决是以法律为依据,在充分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后作出的判断。ODR平台能够有效促进双方和平履约,减少冗杂的诉讼程序,提升纠纷解决效率,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信息和程序提示,确保案件当事人都能平等地参与纠纷解决,进而保障民事诉讼的公正性。


诉讼程序更加高效。为更好地适应ODR平台,法院诉讼程序中的部分细节内容相应作出调整,如某些公证和报告的提交要求、庭前准备、诉讼材料送达规则等。线上和线下的诉讼程序都作出相应简化和调整,以便于当事人参与。


(三)高效ODR平台的衡量评估方法


随着ODR平台越来越受关注,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目前美国各地法院没有公认的最佳做法和统一平台,关于后续影响、当事人利益变化、适用平台的典型案例、类型化纠纷解决等问题的调研还不够充分。法院领导者、调研人员和法官应继续深入研究,在做好当事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收集和共享各项指标数据,为全面评估提供各项数据信息。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成本研究。包括与传统法院案件相比,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在线上解决纠纷耗费的时间;节省了多少处理线下诉讼的时间;复杂案件从线上调解转为法院审理所耗费的时间等。


效益研究。包括在线平台的运维费用、当事人在线调解成本、当事人参与在线调解相较于传统诉讼程序的费用增减情况等。


诉讼研究。包括案件归档情况、结案率、案件审理时长、程序性延误等。


结果研究。包括在线解纷的结果、当事人对在线解纷公正性的看法等。


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在线争端

解决的实践


经过数年的探索实践,多个国家与地区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在线诉讼数据资源,包括从域内扩展到国际协作的软件开发、基于云计算的SaaS产品,以及延伸开发的其他平台功能。笔者将介绍在线争端解决领域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践典型案例。


(一)美国俄亥俄州富兰克林郡法院


富兰克林郡法院的小额诉讼平台是美国第一个由法院建设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该平台于2016年10月试点启动,主要用于受理哥伦布市税务局案件。这批案件在全部小额诉讼中占了最大比例,在违约判决中占比也是最高的。这些案件往往因被告缺席审判而导致败诉。


小额诉讼平台投入使用后效果良好,当事人参与诉讼更为方便灵活。数据显示,平台运行以来,被告参与诉讼的比例有效提升,违约判决的比例下降,甚至驳回起诉的案件数量超过败诉判决。因此,自2018年起,该院所有类型的民事案件均可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情况下在线解决。


(二)美国犹他州法院


美国犹他州法院在建设在线平台系统的同时,重新设计和改革了小额诉讼程序。考虑到诉讼双方的实际需求,特别是为了方便被告应诉,犹他州法院设计了简明的在线表格界面,供当事人勾选、填写。犹他州法院同时组织了一批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志愿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提供协商方案。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提交法院确认。


此外,犹他州法院规定,如果当事人想要通过线下方式参与诉讼、或提供纸质诉讼材料,则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相关规定、有语言障碍、无法上网。至今该院仅有28起案件当事人申请线下方式。


自2018年至2019年该院试点推广以来,成效明显。因案件体量巨大导致的超期开庭情况有所缓解。数据显示,该院平均每件已审结案件的开庭次数减少了44%,法院工作人员在每件案件上的工作用时平均减少了45%,审限平均减少了58%。


(三)美国康涅狄格州在线交通法院


美国康涅狄格州借助在线交通法院审查交通案件、改善公共安全。目前,从传讯到判决,全流程平均时长由180余天减至不足60天。


康涅狄格州并未强制适用在线平台,但76%的当事人选择通过线上方式解决交通纠纷。当事人既可在线认罪并支付罚款,也可表示不认罪并在线提交答辩意见,如上传照片或其他文件。检察官还可在线结合该州机动车执照和登记机关数据库的实时数据、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执法部门上传的交通事故报告信息,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根据规定,违反交通规则的惯犯不能使用在线平台,必须出庭应诉。


以往在线下开展庭审时,法官往往需在三小时的公开开庭时间内裁决200余起案件,平均每起案件的审理时长不到一分钟。如今通过在线平台,法官可以随时查阅驾驶人的历史记录、执照和登记情况、违规行为或未决案件情况,必要情况下可随时收集及审查相关信息。检察官平均在两周内提出和解建议,约80%的被告能够接受和解方案,并当场付款。自2018年以来,该州已有2.3万余人参与在线诉讼。


(四)美国新墨西哥州最高法院


2018年8月,美国新墨西哥州最高法院批准了一项在线诉讼方案,旨在推动解决金钱债务纠纷。该法院计划以一类简单案由(即到期金钱债务纠纷)作为试点应用,之后再推广应用至其他类型的案件。由于新墨西哥州的法院系统高度统一,应用同一个案件管理系统,故试点应用直接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添加了ODR模块。


在大多数到期金钱债务纠纷中,原告方往往批量提起诉讼,被告多为低收入人群,有的甚至是流动人口,没有代理人。此类案件中,送达程序仍然是个难题。因为只有送达和应诉程序完成后,才能将案件提交ODR平台,而送达手续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实际上,一些批量诉讼案件的原告并不认可在线诉讼,因为如果在线和解后,被告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必须重新向法院申请立案,才能获得可供强制执行的判决。


(五)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民事解决法庭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民事解决法庭于2016年启动在线解纷平台,这是加拿大第一个由政府批准的在线解纷平台,全天候提供争端解决服务。该平台主要解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标的额5000美元以下的小额诉讼,以及标的额5万美元以下的道交事故纠纷。


与美国犹他州法院的相关规定类似,当事人如果想通过线下方式参与诉讼或需要纸质诉讼材料的,需额外支付25加币的文件归档费。数据显示,超过95%的参与者选择在线方式参与诉讼。迄今为止,该平台已向10万余名公民提供了法律信息,化解了1.1万余起纠纷,为其他复杂案件审理节约了更多司法资源。


(六)加拿大魁北克省网上争端解决平台


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正式上线了网上争端解决平台PARLe。该平台主要解决因产品、服务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迟延交付或交付瑕疵等情况引发的消费者纠纷。平台提供电子表格界面,方便当事人迅速提交立案申请。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将纠纷提交PARLe,且无需任何费用。


PARLe系统由蒙特利尔大学的网络司法研究室开发,经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完善并应用。试点阶段仅有17家企业参与。后经宣传报道,更多企业发现该平台在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优势,纷纷参与其中。目前,已有150余家企业,包括大型连锁零售商、家具、家用电器、家居装修卖场、二手车经销商等,通过使用该平台完善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


PARLe也提供经专业培训的调解员。这些调解员或是律师协会成员,或是有资质介入纠纷解决的公证员。为促进争端解决,无论纠纷标的额大小,当事人均可提交至该平台。从目前实践来看,已提交平台的纠纷标的额从16美元到20万美元不等。


(七)荷兰在线离婚诉讼平台


荷兰在线离婚诉讼平台Uitelkaar由私人机构Justice42创建。该机构与荷兰政府和多家行业组织均有合作,包括海牙法律创新研究所、司法与安全部、法律援助委员会等。


该平台是荷兰协议离婚的几种途径之一,供当事人选择适用,旨在帮助当事人达成离婚和子女抚养协议,并确保协议合法公平。离婚后扶养费与子女抚养费计算器是该平台较有特色的应用。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可随时邀请调解员、专家参与。协商结束后,平台特邀律师审查协议内容,并将其提交至法院,无需开庭,流程既灵活又方便,费用仅为800欧元(各方400欧元),不到传统调解程序费用的一半。低收入群体往往诉诸Uitelkaar平台,符合条件的大约能获90%的诉讼费减免,由法律援助委员会专项补贴。


荷兰每年协议离婚数量约2.5万余起,该平台每年解决达数千件。未来,该平台还将探索扩展受案类型,包括建筑许可证纠纷或其他小额诉讼纠纷等。


正如上述实践案例所示,各地法院在应用在线技术解决争端方面有许多选择,包括强制当事人应用或自主选择应用、自己搭建平台或购买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或云端技术支持、与案件管理系统融合或独立应用……ODR被分解并融入各法院现有的诉讼流程中,甚至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法院传统的诉讼程序规则。


(资料来源:美国全国州法院中心就ODR试点项目的多项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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