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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用印:勇攀法律阶梯,传播知产力量

热点 发布时间:2020-09-10 09:22:21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是一家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调解中心秉承自愿、公平、专业的理念,帮助调解知识产权领域当事人双方的纠纷,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共识,解决争端,化解矛盾。实现充分调动专业资源,减少纠纷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节约知识产权行政审查资源的目的。

调解中心将充分利用专业、行业、政策等资源,开展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纠纷调解;知识产权普法活动,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援助、政策指导工作;与知识产权调解相关的研究工作、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等,积极的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形式。




选修课意外之喜

缘起,路漫漫,亦矢志不渝

 

兜兜转转圆梦知产

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

 

角色转换梦想不变

离开激情燃烧的岗位,继续斗志昂扬的岁月

 

“律林界”高手如云,

练就十八般“武艺”,看我仗剑走天涯




选修课意外“惊喜”,得此生“挚爱”


现在经常听到“生化环材”被调侃为四大天坑“专业”,而刘用印先生大学就读的专业就是其中的“材”,即材料科学与工程。直到考研,他才在专业方向上做出了重大调整,正式踏入法律领域。谈及与知识产权的结缘,他说这要追忆到2003年……

那一年,正值刘用印先生大三,当时他出于对其他学科的好奇,所有的选修课程都是非材料学相关的,从法律、音乐、管理到经济学。2003年上半学期,他选修了知识产权法,完成了的启蒙课。他说道,“正是在这门课上,我了解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为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而产生”,语气中的向往与激情一如当年,这也为他选择跨专业考研打开了一扇窗。时光悄然流逝,转眼又是一年考研季,关于学校报考和专业选择,刘用印先生心中有着坚定的目标,“像我很多选择法律硕士这个专业的同学一样,北大学府、复合专业成为当时的理想和目标。”2005年,刘用印先生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经过一年半的法律基础知识学习,2007年下半年划分专业方向时顺理成章地选择了知识产权法方向。

谈及学习方法,刘用印先生认为,“对于知产法的学生,法条和理论固然重要,但纸上得来终觉浅,案例学习是必须要高度重视的。近年来,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对于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指导案例已经成为统一裁判和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水平的重要路径,也应该成为教与学的重要手段。”当然刘用印先生能结缘知识产权,并成为一名法律人,这个契机得益于选修课上的“惊喜”。由此可见,大学期间的选修课也要被重视,说不定就能遇到此生“挚爱”呢!



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


法律人大都有一个“法官梦”或“律师梦”。硕士毕业之际,刘用印先生曾先后接到国内几家大型金融企业、科技企业的offer,但是他更倾向于能接触到更多鲜活的实际案例的工作岗位,因此他选择进入审判机关。刘用印先生本以为自己对口的专业能直接进入知识产权审判庭,从事钟爱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却不料被安排到了刑事审判岗位,在入职培训和预备法官培训时还曾在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和执行庭工作过,为此他曾用了很长时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如今从事律师工作,客户的问题经常是跨度很大的,律师的工作任务是要为客户的问题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仅就诉讼程序而言,既涉及到立案、庭审、保全措施、执行、一审、二审和再审,也可能涉及到民事、行政和刑事,既有法律法规知识层面的问题,也有实践操作层面的问题,对于律师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他表示,如今律师工作的职业要求让他认识到了那段非知产经历的宝贵价值。

多年后的今天,他回头再看那段经历,它不仅成为美好的回忆,也是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让我对不同诉讼环节和司法实践有了深入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对于各类问题的解决有非常好的助益。”



离开激情燃烧的岗位

继续斗志昂扬的岁月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多年来备受重视和关注的知识产权审判成为深化司改的排头兵。借着司改的东风和单位内部人员调整的机会,刘用印先生重新回归知识产权审判岗位,面对岗位较大的变动,他表示:“虽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在知识和技能层面有很大差异,但底层的法律逻辑共性大于个性,而且我本身有多年知产的学习经历和相关积累,所以面对岗位转变能较快地完成角色切换。”

2018年3月,刘用印先生再次完成角色转换,加入律师队伍。回忆起离开审判岗位前的这段激情燃烧的时光,刘用印先生给自己的关键词是“有干劲”,“虽然已经走出体制,但那段时光在自己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燃烧的激情并未因角色转换而熄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支撑国家创新发展、激发社会创新热情的重要手段,作为知识产权法从业人员,也应该点燃自己的小宇宙,传递热情和力量。”



公道正派做调解

以专业水准服务各方


无论是从事审判工作,还是从事律师工作,刘用印先生参与过很多案件的调解,深感其不易。他谈到自己在办理的一起专利侵权系列案件中,“双方形成初步调解意向后,通过电话会、现场会多次沟通协商,在谈判桌上你来我往,其中多次走到‘崩盘’的边缘,最后一次谈判历时十多个小时,敲定和解方案已是凌晨两点。”由于调解是自愿的,所以各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本人是否认同、是否能建立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调解员是否公道正派,人品是否经得起检验,是保障调解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今年七月份,刘用印先生加入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他认为知识产权律师基于自身职业特点,在从事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具有天然的优势:第一,知识产权律师在法律知识层面的专业性毋庸置疑;第二,与技术相关的知产纠纷,事实问题就是技术问题,事实争议即是技术问题的争议,而且越来越多有技术背景的复合法律人才进入知产律师行列,使得律师对于特定技术领域的知产纠纷参与度能得到保证,技术争议明确了,法律定性也就基本确定了;第三,包括知产律师在内的整个律师群体,不仅是法律专家,至少也必须是半个商业专家,他们对于行业、商业的了解均有较深入的洞见,处理纠纷不仅是法律这一单线思维,而且会站在企业、行业和商业角度多维度寻求解决方案,这也为知产纠纷的灵活解决提供了可能性。当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调解员,刘用印先生还强调要具有周到的服务精神,“想各方之所想、急各方之所急,善于提供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勇者亦有所畏,但敢直面挑战


“前两天儿子问我,是否觉得他是个勇敢的孩子,我说当然是啊,他却说自己不勇敢,我反问他为什么,他说自己害怕学游泳。我郑重地告诉他,勇敢的孩子并非什么都不怕,而是有勇气战胜自己的恐惧。”刘用印先生表示律师行业需要不断地奔跑和攀登,置身于高手如云的“律林界”,既要“武艺”高强,也要有一股闯劲,直面每一个挑战。他谈到,凌晨一点回邮件、写法律意见是家常便饭。而体力上的付出还算不上艰辛,心理上的高压往往更甚于皮肉之苦。过程虽不一定能决定结果,但过程却足以证明态度。他说:“律师执业以来,虽不能事事皆如意,但与客户的沟通一直都是良性的。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周到的服务与客户相处,对方也必抱以充分的尊重和包容。”律师工作的高强度要求有一副好身板,但忙碌的工作节奏又很难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去健身,他说,只要天气不错,都会骑行上下班,往返30公里的路程既锻炼了身体,也能在穿梭大街小巷的同时近距离感受这座城市的朝气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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