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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与嘉兴中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热点 发布时间:2020-12-03 09:16:16

产权调解中心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入驻嘉兴长三角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应集成调解中心柔性调解、法院审判刚性断后的互补优势,搭建多元知产解纷机制。



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地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一体化司法新路径,率先从知识产权审判破题,通过组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团队、研发知识产权跨域一体化审判平台、成立知识产权跨域一体化司法专家库、引入专业调解组织等举措,探索走出了一条“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壁垒”的跨域一体化司法创新之路。


11月14日,嘉兴中院和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将充分发挥专业资源和地域优势,合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助嘉兴中院从更高起点、在更高层次、向更高目标推动改革创新,服务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更多的嘉兴智慧和示范样本。


嘉兴中院院长姚海涛、副院长章伯凌,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主任姚欢庆、副秘书长胡晓东等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提出的“诉源治理”概念,姚海涛院长表示,法院是化解社会纠纷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诉源治理过程中,从职能定位角度和社会治理效果两方面来看,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机制、助推调解队伍专业化发展,可以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既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审判压力,又能加快纠纷化解。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入驻嘉兴长三角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后,应进一步深化实体化运行,用足用好“平台委派+特邀调解”功能,集成调解中心柔性调解、法院审判刚性断后的互补优势,搭建多元知产解纷机制。

姚欢庆主任也表示,双方合作不仅限于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还将全面深入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汇聚各自平台优势和资源,开展专题法律问题研讨、组织专项实务培训、联合申报研究课题、发布案例研究报告等,从知识产权保护势态、发展趋势等多个层面和维度,更好地为长三角地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特点尤为突出。针对类型化案件,积极引入专业调解机构则是嘉兴中院在跨域一体化司法创新之路中的积极实践。本次合作将发挥调解自身的独特优势,立足落户在嘉兴中院的“知识产权跨域一体化审判平台”,希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司法机构的工作压力,并为权利人提供更多的替代性争议解决途径和维权选择,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高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重要意义。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简介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是一家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调解中心秉承自愿、公平、专业的理念,帮助调解知识产权领域当事人双方的纠纷,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共识,解决争端,化解矛盾。实现充分调动专业资源,减少纠纷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节约知识产权行政审查资源的目的。

调解中心将充分利用专业、行业、政策等资源,开展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纠纷调解;知识产权普法活动,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援助、政策指导工作;与知识产权调解相关的研究工作、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等,积极的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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