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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理事会工作报告

热点 发布时间:2019-01-07 03:28:55

2018年度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理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理事会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在北京市民政局的监管下,认真履行《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章程》规定内的各项职责,完成了理事会的职责。

1、不断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较好发挥了理事会在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作用

一是按照章程和理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树立了责任意识,提高了按章程决策、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理事会加强了对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方针的学习,认真分析我国及北京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特点,树立了科学发展观,突出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健康创新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为第一要务的思路,在决策中发挥应有作用。三是认真开好每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履行审议决策职能,完善了中心规章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织架构的搭建、工作流程机制的建设。四是任命中心财务负责人,建立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保证中心健康有序的开展财务工作。五是发挥理事会理事分工的作用,强化理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职能。一年来,召开理事会5次,2018410日召开的第一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陈峥同志担任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财务负责人事宜”的决定;20181114日,审议并“关于修改章程,增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宜”的决定;20181212日全票通过“薪酬管理办法”、 “理事会议事和决策规则”、“信息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预防腐败制度”、“员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确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规划,支持秘书处开展工作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理事会就中心积极、有序开展调解工作,协助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中心对项目资金的有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审核审批监督与管理,中心实行项目管理领导责任制。中心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时,把项目管理纳入考核面对申报材料的规范化、被中心立项的项目数、项目资金的财务跟踪管理、项目落地进度和效果反馈等指标都进行量化并逐步完善该项考核制度,促进项目管理负责人责任制落到实处。为掌握项目开展进度和维权普法资金的使用效果,中心积极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咱们展开项目管理会议,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每个立项的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交流,以便各个项目组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普法活动

2018年127日,主办了技术发展、产业实践与相关法律问题——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讨会。

2018年829日,主办了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漫谈。

2018年1020日,协助举办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专家研讨会。

2018年1027-28日,协助举办2018年亚太版权年会。

2018年114日,参与举办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

2018年1118日,参与举办标准必要专利反向劫持专家研讨会。

3)申请并加入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系全国首家省一级的、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提供服务保障的自律性组织。中心加入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能够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市委关于加强多元调解的方针政策,发现北京地区知识产权行业专业调解人员的资源,推进中心整体规划和自我监管,提升中心调解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建设有时代特点和首都特色的多元调解模式。作为会员,中心积极参加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组织的有关调解的沟通会议及培训活动。

二、2019年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根本,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为保障,以创新知识产权民事调解工作机制为抓手,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司法程序中,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2、工作目标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调解工作。2019年,中心将实行“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由秘书处总负责,各职能部门为主题的调解、研究工作机制。秘书处统一领导中心调解工作和开展调解相关研究、普法工作等,调解委员会负责开展调解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调解工作。

2)完善调解制度,规范知识产权调解工作。2019年,中心将逐步完善调解规则、调解流程、调解收费办法、调解员管理办法、调解员培训办法、调解员聘任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中心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3)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高化解争议纠纷能力。2019年,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调解工作,并明确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秘书处工作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去。要围绕调解员应当具有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结合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训,加大对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员对知识产权及民商事争议纠纷的化解能力。


理事签字:

 

 

盛安平

应向健


监事签字: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理事会

     2018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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