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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 调解员受邀参加“浙知沙龙”,聚焦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

热点 发布时间:2021-12-01 04:44:40

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2021-11-26 15:41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第六期“浙知沙龙”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和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三个方面展开讨论,深入探讨“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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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上虞e游小镇协办,在上虞e游小镇举办第六期“浙知沙龙”, 来自全国的部分法院法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网络游戏企业代表等4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本次沙龙。本期“浙知沙龙”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和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三个方面展开讨论,深入探讨“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浙江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绍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出席了本期沙龙并发表致辞。

本次沙龙中,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调解员李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孙磊(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受邀参加并作主旨发言。

第一单元

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


沙龙共分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的研讨主要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的角度展开。

李扬教授就网络游戏的八个基础性著作权问题发表了看法。第一,网络游戏虽然是一门综合性艺术,但从作品类型上看,和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一样,本质上还是视听作品,但网络游戏同时具备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的特征。第二,从思想和表达二分法来看,通过游戏元素的选择和编排方面构成的文字(游戏设计)或者连续影像画面表达的游戏玩法,属于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应受著作权保护。第三,视听作品应当具备固定要件,固定既包括事先固定和边传播边固定,也包括物理固定和虚拟固定、逻辑固定。用户参与的网络游戏影像画面、现场活动的直播画面,都满足固定性要件,如具备独创性,构成受保护的视听作品。第四,从网络游戏制作、运营等需要版号看,网络游戏和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无异,理解为电影作品或者电视剧作品为妥当。第五,网络游戏是整体保护还是拆分保护,要根据侵权具体样态具体分析。第六,在实务中辨别网络游戏部分独立元素侵权与整体视听作品侵权的关系时,如下情形可能属于例外:在原告举证证明原被告游戏核心元素实质性相似+游戏设计实质性相似+例示性的连续画面实质性相似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不能提出反证,似可推导出游戏整体连续画面实质性相似。第七,从理论上讲,用户参与的网络游戏,连续影像画面数量不确定,原告主张视听作品侵权,确定侵权比对的对象理论上而言有三种选择:一是穷尽式比对,二是例证式比对,三是抽选式比对。但第一种没有实操性,第二种被告很容易举出反证反驳原告举出的例证,原被告的拳头打不到一块,法院往往难以得出是否侵权的准确结论。在法院主持下的抽选式比对更为可取。第八,2020年著作权法,既未改变电影作品、类电作品属于连续影像画面的本质,也未将固定性要件删除,降低视听作品的保护门槛。

孙磊先生结合网络游戏诉讼案例讲述网络游戏设计中的思想和表达界限划分的问题。他分别列举2014年炉石传说案、2018年花千骨案、2019年守望先锋案、2019年全民枪战案、2019年拳皇OL案等游戏设计类案例,将网络游戏设计细分为内容、流派和类型三方面,内容包括操作设计、机制设计、关卡设计、镜头设计、社交设计、UI设计等,流派可分为美式、日式、韩式及其他,类型可分为大型游戏和小型游戏。通过举例射击类游戏和消除类游戏设计思路,他还提出游戏设计的灵魂——数值策划,即进行数值的平衡和制定,游戏中各种公式的设计,以及整个经济系统的搭建,整个战斗系统的设计等。

结合森林工坊案,孙磊先生谈及游戏设计中的思想和表达界限的划分,他认为,电子游戏设计=游戏玩法(思想)+实现玩法的具体内容(表达)。他提到,森林工坊案中原告KING的糖果传奇在数以千计的消除类游戏中,脱颖而出,造就了五年收获27亿用户,营收30亿美元的成绩。那么它值得法律去保护的“表达”,就是它与其他竞品不一样的“独创性”的游戏设计细节。

浙江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四级调研员曾健峰介绍了网络游戏审查制度,并围绕网络游戏怎么看、网络游戏抓什么、网络游戏怎么抓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对网络游戏的相关规定和管理情况,提出一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二要始终维护行业秩序和信息安全,三要始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单元

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


第二单元的研讨主要围绕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的角度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欧丽华围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做逐条说明,该指引从指导原则、行为保全、著作权纠纷、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责任五方面对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权益保护、侵权认定和赔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顾正义结合《花千骨》游戏“换皮”侵权案和“斗罗大陆”手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谈及网络游戏“换皮抄袭”和未经许可改编网络游戏的司法保护问题。顾正义法官指出,针对网络游戏“换皮抄袭”,即便著作权法保护存在障碍,也可以通过反法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予以权利人一定的保护,同时保护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顾正义法官还提到,未经允许直播网络游戏是否侵犯广播权或其他权利、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是否构成新的作品等问题有待探讨研究。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二庭副庭长叶胜男以“率土模拟器”案为例,讲述反法视野下网络游戏不正当竞争形态及司法应对的问题。通过梳理“率土模拟器”案,叶胜男副庭长从游戏设计、规则,游戏保护路径,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如何应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四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第三单元

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第三单元的研讨围绕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

网易公司法律顾问陈丽主要从网络游戏技术发展历程、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历程和网络游戏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三个方面讲述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规制问题。目前,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开始从拆分保护走向整体保护。值得关注的有开发游戏模拟器、流量劫持、网络游戏辅助外挂、游戏账号进行分时出租、抓取游戏数据提供查询服务等行为。


此次沙龙聚集了各方代表,集中讨论了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以及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使得各方代表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对于助力创新强区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保护产权的文化氛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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