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市场监管局联动化解一起酒店商标侵权案
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03 04:31:51
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村居法官联动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一起酒店商标侵权案件开展调解工作,该起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据悉,上海市某酒店公司系著名的酒店管理公司,因连城县某酒店公司未经上海市某酒店公司授权,在酒店名称、室内装饰、房间用品等位置擅自使用了上海市某酒店公司的注册商标,上海市某酒店公司遂诉至连城法院,要求连城县某酒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6万元。
连城法院村居法官收到该案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遂决定联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上海市某酒店公司路途遥远,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于是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村居法官从商标权使用的认定、案涉行为是否导致商标混淆误认、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则从企业信誉、后续经营、合法经营等多角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释法明理,连城县某酒店公司意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但是双方对赔偿数额问题仍存在分歧。针对该争议焦点,村居法官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沟通协调,“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作为市场经营主体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否则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买单,经营酒店更要讲诚信合法,才能长久存续。”“连城县某酒店公司因知识产权意识较弱才造成该侵权行为,经初步沟通后也已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作为主管单位,后续也会督促其继续整改落实到位,大家都是做酒店生意的,和气生财,希望能相互理解。”在村居法官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上海市某酒店公司同意减少赔偿数额,连城县某酒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一次性支付3.5万元赔偿款。村居法官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连城县某酒店公司,现场查看侵权标识是否已整改到位,并为该酒店就如何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供法律指导,进一步强化酒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连城县某酒店公司已支付完毕赔偿款项,且将酒店原有的门店招牌、室内装饰、房间用品等侵权标识予以拆除、销毁、更换。此次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动调解,是落实“府院联动”的生动实践。2022年,连城法院与县市场监管局签订了《关于建立连城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将案件委托给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调解,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专业高效化解纠纷的职能。
连城法院将继续依托连城县知识产权分中心,创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方法,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新举措,持续贯彻落实“府院联动”诉调对接机制,加大协同保护力度,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助力连城县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