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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纠纷调出“双赢”

热点 发布时间:2025-09-12 04:16:42

来源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何既守住权利人的 “创新果实”,又为小微企业留足 “生存空间”?南通中院知产庭近期审结的一起“磨脚器” 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用一场从 “剑拔弩张” 到 “握手言和” 的调解给出了兼具法理与温度的答案。


一面是维权诉求,一面是生存困境


“法官,他们卖的磨脚器和我的专利长得几乎一样,我公证取证了,必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远在广东的专利权人林某某通过电话向南通中院知产庭法官提出诉求,语气里满是对创新成果被侵权的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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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脚器”外观设计专利


2021年6月,林某某申请了名为“磨脚器”的外观设计专利,同年10月获授权。2023年初,林某某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浏览同类产品时,意外发现南通某公司网店上架的磨脚器,外观与自己的专利产品高度相似。他当即进行公证取证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南通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用于生产的专利模具及库存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与合理维权费用8万元。


“确实相似,但我们是小微企业,为这款产品光开模就花了十多万,现在订单刚起步,要是真停了生产,厂子可能就要垮了!” 在庭前谈话中,通过对案涉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初步比对,被告南通某企业负责人也认识到所售产品确实与林某某外观设计专利构成相似。


司法破局,寻得“共赢密钥”


“单纯判停产后赔偿,原告能拿到一笔钱,但专利的后续价值没发挥;被告企业生产经营也会受到很大影响,这不是最优解。” 该案承办法官结合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提出了“侵权纠纷转化为专利许可”的思路:由被告向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许可费,既可以了结当前纠纷,被告还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原告林某某也能通过专利许可获得长期收益。这一提议得到被告的认可,当即请求法官予以调解。


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电话多次与远在广东的林某某沟通,林某某也意识到,许可南通某公司使用其专利,既能体现专利的创造价值亦可实现经济价值,与研发专利的初衷相契合。


最终,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林某某许可南通某公司使用案涉专利,南通某公司则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作为许可费,林某某向法院撤回起诉。


9月8日上午,被告南通某公司负责人专程向南通中院知产庭送来一面锦旗,“法院不仅没有一判了之,还帮我们找出了活路。”负责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满是感激。


下一阶段,南通中院知产庭将继续探索更多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让司法不仅成为创新的“守护者”,更成为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助推器”,为南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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